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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解读

    [日期:2015-03-09]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以国家“文化强国”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构建内蒙古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为主线,以推动文化与旅游、生态、金融、科技融合为着力点,挖掘和整合特色文化资源,培育和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构建和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拓展和延伸文化产业链,引导和提升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转型,实现文化强区的战略目标。

  (二)发展定位

  ——我国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物质精神“双富裕”的示范基地。通过生产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服务,满足全区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质,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物质精神“双富裕”的示范基地。

  ——草原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整理、传承、发展、创新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成为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示范基地,让世界感受到内蒙古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

  ——草原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的保护与示范基地。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保护、培植和弘扬草原生态文明、生态文化,使文化产业成为建设“美丽内蒙古”,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的重要力量,让全国人民共享内蒙古优质的生态文化发展成果,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成为草原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的示范基地。

  ——我国北疆对外文化传播的桥头堡和展示基地。通过文化产业发展,打造草原文化、中华民族多民族和谐文化走向世界的国际平台,打造“世界最美草原”的国际知名草原文化品牌,开展文化贸易,推动文化“走出去”,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成为我国北疆对外文化传播的桥头堡和展示基地。

  (三)发展目标

  通过努力,全面发展自治区文化生产力,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产业强区转变,打造“文化产品富饶的内蒙古”、“文化实力强盛的内蒙古”、“文化影响深远的内蒙古”为总目标,实现:

  ——产业规模实现大跨越。全面推进内蒙古文化产业建设,努力实现跨越发展。到2017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640亿元左右,占全区GDP比重达到3%左右;到2020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达1300亿元左右,占全区GDP比重达到5%左右,在规划期内,内蒙古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左右。

  ——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提升。依托内蒙古自治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文艺演出业、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工艺美术业、动漫游戏业、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信息传输业等八大优势行业,构建符合内蒙古发展实际的文化产业结构体系,大幅提高文化产业在整体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

  ——项目建设迈出新步伐。以草原历史文化、草原民俗文化、草原生态文化以及现代草原文化为主题,规划建设一批文化研究项目、文化演出项目、文化会展项目、文化设施项目、文化旅游景区项目、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组团,形成科学、完整的文化产业项目体系,以项目带动自治区文化产业大发展。到2017年,完成150个特色突出、产业集聚、带动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建设8家以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40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各类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全面发展,再完成172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建设至少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1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60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品牌建设取得成效。提高国际草原文化节、昭君文化节、国际那达慕、红山文化节、河套文化艺术节等品牌活动国际影响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全力提升核心文化企业的品牌化经营,集中力量培育和打造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企业品牌,塑造一批品牌文化形象。

  (四)发展战略

  ——文化科技、金融、生态三轮驱动战略。以文化科技融合为驱动力,提高自治区文化产业专业化、数字化水平;以文化金融融合为驱动力,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创新和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提升自治区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以文化生态融合为驱动力,提升文化产业吸引力与竞争力,反哺自治区生态环境。

  ——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覆盖全区、贯穿文化产业全产业链的重大项目为抓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策划、引进、整合各盟市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形成区域重大项目组团,以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全区文化产业破题与跃迁。——文化产业先进模式引领战略。实施创意为先、内容为王、科技为酶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坚持产业发展创意先行,以创意盘活自治区文化资源;坚持挖掘与整合文化内容,提升自治区文化产业内涵与竞争力;坚持文化与科技融合,提升自治区文化产品的制作、表现和传播能力;加强文化商业模式创新,以资本、技术、市场的力量释放自治区文化生产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文化产业差异化发展战略。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发挥比较优势,杜绝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引导各盟市、旗县(市、区)立足地区优势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确定符合自身特征和条件的文化主题与定位,发展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镇,助推县域经济,形成自主核心文化竞争力。

  ——文化产业区域联动与走出去战略。强调自治区内部区域组团发展,推动各盟市协同合作形成集群,提升区域文化组团竞争力与影响力。积极实施自治区外部区域联动发展战略,积极对接相邻七省一区两市,主动承接东部地区先进产业、技术、人才转移,主动联合西部地区共享文化市场。以蒙古国、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北美洲、欧洲、亚洲、非洲等地区为重点文化目标市场,通过文化产业发展塑造对外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传播,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整合与提升现有19个对外开放口岸,打造对外文化输出窗口。

  ——文化产业递进发展战略。根据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和自治区自身特点,实施递进发展战略。发展初期强调破题与飞跃,推动文化旅游等优势文化产业全面发展,促进数字内容带动全区跨越发展;发展中后期强调文化品牌与影响力,推动特色文化城镇集群全面发展,积极发展文化贸易,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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