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蒙古语授课学校寄宿小学生每天补助4元人民币,初中生5元。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为此财政投入2.72亿元。“民族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基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阿龙20日在此间介绍,“四大体系”支撑中国蒙古族文化“不消亡”.
一是周全的管理体系。从自治区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到12个盟市的“民族教育科”,以及106个旗县中70多个旗县设置的“民族教育股”.这一体系负责着全区民族教育日程管理、调研出台相关方针政策等。
二是完整的教学体系。目前,全区从幼儿园到高中,蒙语授课学校739所,16所大学开设蒙古语授课专业。部分盟市实现了当地户籍蒙古语授课学生15年或19年免费教育。2010年,提高相关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等政策正在研究制定。
三是配套的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使用体系。目前,全区从事蒙语文教学的教师30710位。“用汉语开设的课程,蒙语文全部在开设。”阿龙强调。
四是健全的教材建设体系。自治区每年编译出版审查各类中小学蒙古文教材及教辅用书160多种,大中专蒙古文教材60多种,由纸介质教材到电子音像教材,蒙古语授课学生享受到和汉语授课学生同等教育资源。
“掌握母语是基本要求,运用汉语是必备素质,使用外语是发展能力。” 阿龙介绍,2007年起,自治区每年设立200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各盟市旗县相应安排5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专项经费。“内蒙古的民族教育步入了历史最好时期,奠基在这深厚基础上,蒙古族文化之树必将常青,而不会‘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