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按照文化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文化厅从区直艺术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专项经费和舞台艺术创作经费中支出80万元,面向社会和转企院团、民营艺术院团、社会组织购买剧本和公益性演出。自治区文化厅作为购买主体,各盟市及旗、县、区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已转企艺术院团和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艺术院团为承接主体,自愿投标剧本和戏剧、主题晚会、小戏小品曲艺等公共演出节目。
据了解,自治区文化厅采用部门集中采购——委托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购买了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柳志雄编写的《神牛湾》等5部大型舞台剧本,太仆寺旗晋剧团的《小事不小》等5部小戏类剧本。面向全区已转企和民营艺术院团购买了敖汉旗梨园评剧团排演的《牧人与仙子》等戏剧和主题晚会类20场,太仆寺旗二人台艺术团排演的《草棚记》等小戏小品曲艺类10场。
来源: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