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固定演出场所,内蒙古的好多文艺团体普遍存在着为评奖而排练的现象。好不容易排演的剧目,往往在参加完评奖汇报演出或参加完艺术节庆演出后就偃旗息鼓、马放南山、刀枪入库,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剧团远离演艺市场,不接地气,演员无戏可演,群众无戏可看。
“小剧院”工程除了要求硬件剧场建设外,还要求自治区文艺工作者长期进行驻点、驻场演出,固定场所,培育演艺市场热点。在作品方面,加快推动舞台艺术精品的创作和演出,加强全区各地乌兰牧骑工作,积极编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接地气”的舞台节目,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得到广大观众,特别是基层观众的认可。
“小剧院”工程还包括农村牧区小舞台、嘎查村文化室建设等工程;以相关政策引导原创作品创作活力,鼓励各盟市、旗县打造适合本地驻场演出的小戏小品等节目,进一步推进民族演艺事业的繁荣发展。